韓國入境 · 以實際護照與日期判斷

免簽、K-ETA 與入境申報是三項不同判定。

台灣、香港與澳門旅客都先以實際護照、護照類型、目的、停留與入境日為準。

繁體中文頁面、居住地或出發地都不能代替入境時使用的護照。同行者逐人確認。

依順序完成入境查核

K-ETA 暫時豁免不等於永久免除,也不等於電子入境申報免除。

先確認輸入

先確定六項輸入

任何一項不同,都可能改變需要完成的程序。

  1. 實際使用的護照與簽發地
  2. 普通或特殊護照類型
  3. 旅遊、工作、就學或其他目的
  4. 入境日期與停留日數
  5. 既有簽證、居留或再入境資格
  6. 是否持有仍有效的 K-ETA

使用前必要條件 · 查核日期 2026-09-19

不要從 90 日免簽直接跳到『不用辦任何事』

先在官方簽證路徑確認基準,再查旅行日的 K-ETA 狀態,最後確認電子入境申報是否適用。

非普通護照、特殊目的、較長停留與既有資格須由對應官方單位個別確認。

實際護照優先
實際護照優先語言、居住地或出發地不能代替入境時使用的護照。
普通與特殊護照分開
普通與特殊護照分開90 日基準不得延伸到未查核的護照類型。
目的與停留期間必填
目的與停留期間必填觀光短停基準不得套用到工作、就學或長期停留。
以入境日重查
以入境日重查K-ETA 暫時豁免有期限,制度也可能改變。
與 K-ETA 分開
與 K-ETA 分開K-ETA 豁免、有效 K-ETA 與入境申報免除是不同判定。

通過條件後比較

把三項程序分開

期限政策只適用於公告範圍,不能當成永久架構。

選項目前狀態適用條件限制需要查核
簽證或免簽基準官方資訊管理單位90 日免簽基準目前官方資料把台灣、香港與澳門普通護照短期觀光列在 90 日免簽基準內;仍須按實際護照類型、目的與日期確認。普通護照短期觀光,先查該護照與停留的官方基準。護照類型、目的或停留不同時不可沿用。Visa Portal 與必要時的韓國駐外館處。查核前仍未知: 非普通護照、非觀光目的、較長停留或既有資格不適用此簡化分支。
K-ETA 適用或暫時豁免官方資訊管理單位K-ETA 是期限政策目前 K-ETA 官方公告把既有暫時豁免延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這不是永久規則,也不創造簽證豁免資格。簽證基準確認後,再依實際入境日查核。目前豁免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並非永久規則。官方公告、旅券與旅行日。查核前仍未知: 2027 年及以後、個別護照與制度變更須在出發前重查。
電子入境申報官方資訊管理單位入境申報分開判定官方電子入境申報可在抵達前三天起免費提交;持有效 K-ETA 者等另有免除條件。K-ETA 暫時豁免不等於自動免除入境申報。沒有有效 K-ETA 且屬官方提交對象。K-ETA 暫時豁免與申報免除不是同一件事。抵達前三天起在免費官方網站確認並提交。查核前仍未知: 本人是否屬提交或免除對象,必須依官方目前規則確認。
特殊目的或既有資格KTN 判斷整理一般分支不覆蓋例外工作、就學、長期停留、既有簽證或居留資格、再入境與特殊護照須使用相應官方路徑。有簽證、居留、再入境或一般觀光以外條件。一般短期觀光分支無法代替個別規則。相應主管機關與韓國駐外館處。查核前仍未知: 最終入境由主管機關依個案審查。

已查核的官方入口

只有條件相符時才前往對應官方頁面

服務與責任界線

入境資格不由旅行銷售方決定

機票、住宿或付費代辦成立,都不證明已滿足入境條件。

本頁沒有付費代辦或聯盟連結;官方提交電子入境申報不收費。

服務範圍
無銷售方或付費代辦連結
規則與服務管理單位
韓國政府入境與 K-Eta 官方系統
不保證事項
不保證簽證核發或最終入境
聯盟連結
不適用

下一項有明確歸屬的決策

入境條件確認後選擇韓國入口

證據與時效 · 查核日期 2026-09-19

目前資料與資訊管理單位

2026 年 K-ETA 豁免有明確期限;政策、提交對象與個別資格應在出發前重新查核。